創新科技署:內地與香港聯合資助計劃 2024 接受申請
「內地與香港聯合資助計劃」現已接受申請。
申請項目
- 生物技術:治療慢性疾病的創新藥物研發;
- 人工智能:人工智能系統的安全性和隱私研究、類腦智能、智慧醫療(包括醫療機器人)、智慧城市;及
- 可持續發展工程及科技:光電子材料、第三代半導體技術、綠色先進製造、電源集成電路與模塊。
申請資格
- 主要申請機構,必須為研發中心或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注 1)。
- 合作項目的業界夥伴申請機構,可以是根據《公司條例》於香港成立的公司,或有法律行為能力的工業支援組織、工商協會或專業團體。
申請期限
- 2024 年 5 月 13 日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
計劃特點
- 最長項目期限:二十四個月。
- 業界贊助:項目總成本最少 10%(平台項目);項目總成本最少 50%(合作項目)。
- 知識產權擁有權:主要申請機構(平台項目);投入項目總成本最少 50% 的業界夥伴申請機構(合作項目)。
- 項目的研發工作,必須在香港及內地均有進行。
- 香港創新科技署及國家科學技術部,會分別向香港和內地的申請機構提供資助,並會按照各自的規定監察項目進展。
申請程序
- 須由香港和內地的申請機構共同提出,分別向香港創新科技署、國家科學技術部提交。單方面提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注 1:
「研發中心」指:-
- 汽車科技研發中心;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獲指定為資訊及通訊技術研發中心的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
「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指:-
- 各本地大學、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業訓練局、製衣業訓練局、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
詳情請見香港創新科技署網頁:
https://www.itf.gov.hk/tc/funding-programmes/supporting-research/mhkjfs/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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