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是國家教育部設立的科技專項獎,面向全國高等院校,授予在科學發現、技術發明、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專利技術實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單位。
根據教育部通知,2025 年度的提名申請已啟動,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受國家教育部和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委託,負責該獎項於香港的聯絡、諮詢、服務等工作。
本屆提名工作將以線上線下形式同步進行,本中心將於「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管理信息系統)開放登錄前,向各校發出提名帳號及密碼,以供院校登錄管理信息系統,網址:
有關提名工作之開展,請各院校參閱以下詳情:
一、現將「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提名 2025 年度教育部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的通知」【教科信廳函〔2025〕5 號】轉發給香港各高校(見附件)。
二、提名方式
單位提名:香港高校的各類研究成果,由院校為提名單位進行提名。本次提名採用各單位限額提名方式,每所院校所呈之擬提名項目不超過 6 項,最終提名名單由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審核通過,經本中心統一發布結果。
三、提名項目(人選)條件
參閱【教科信廳函〔2025〕5 號】
四、建議流程和時間表
建議日程 |
事項 |
3 月 12 日至 |
1. 院校徵集相關被提名人資料,敲定擬提名名單(上限 6 項),填妥教育部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提名項目匯總表(通用項目)。 2. 於 3 月 17 日或之前提交: a) 教育部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提名項目匯總表(通用項目); b) 各提名項目(自然科學獎/工程技術獎)提名書及輔證材料之電子版; 發送至本中心郵箱:kjbhkaec@bhkaec.org.hk
|
3 月 17 日至 |
1. 「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於 3 月 17 日開放登錄,院校可根據本中心發放之登錄帳號和密碼登錄系統,準備提名材料填報及上傳工作。 2. 本中心將把院校提交之名單,交予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進行審核。 3. 院校請展開被提名人名單公示工作。 **按《2025 年度教育部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提名工作手冊》規定:通用項目要求通過書面進行線下公示,並上傳公示情況,公示時間不少於五個工作日。
|
3 月 20 日至 |
待本中心發函確認該校的提名項目通過後,院校可於管理信息系統完成電子版材料的報送工作。
|
3 月 31 日前 |
院校須以公函正式報送紙質版提名材料至本中心,包括: 1 提名函 2 份、公示情況及結果、提名項目數量和匯總表; 2. 通用項目紙質提名書 3 套(每套須含提名書主件、附件一併裝訂成冊); 3. (選填)如有迴避要求,迴避專家申請表 2 份。
|
4 月 3 日 |
2025 年度教育部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提名完畢。
|
如有任何疑問及查詢,請電 2892 1267 或電郵至 kjbhkaec@bhkaec.org.hk 與陳宥霖(Franky)或馬鳳儀(Gigi)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