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重大項目」)作為國家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層次最高、影響力最大、權威性最強的項目類別,具有重大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是衡量高校建設和研究實力的重要指標,備受社會各界關注。「重大項目」設立於 1986 年,主要包括應用對策類、基礎理論類和跨學科類三大類,每年面向高等院校/院所進行徵集,激勵高等院校/院所學者在積極探索,勇於創新。
受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委託,京港學術交流中心自 2024 年起負責「重大項目」首次於香港的招標、聯繫、諮詢等試點實施工作。2024 年首次試行已有香港學者入選,成績令人鼓舞。
一、研究範圍及招標選題
本批次「重大項目」共有 14 個招標選題面向香港地區開放。招標選題如下:
具體選題:不能修改選題表述,如確有需要可進行適當微調,但不得大幅壓縮或改變研究內容。
二、邀請投標
本年度之招標試點單位範圍仍為在內地設有辦學或研究機構的港澳高校,包括:
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共七所。
註一:去年經驗,獲標項目及經費會撥至香港高校內地辦學或研究機構。
註二:倘有院校新於內地設有辦學或研究機構,歡迎與本中心聯絡。
三、投標資格
項目僅限香港地區具有中國國籍(含香港永久性居民)、正式受聘於上述高校的社科研究人員投標。
投標人亦需在保證資助期內,每年在該高校工作九個月以上。
投標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並需符合「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投標的其他條件。
註:「首席專家」只能由教授或講座教授職稱學者出任。
四、投標程序
2025 年 7 月 2 日(週三)或之前,院校填寫「院校投標意向收集簡表」,將擬推薦投標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的「首席專家」姓名和課題名稱發送至京港學術交流中心郵箱:
投標人並可開始填寫《投標書》(無院校公章版本),7 月 9 日(週三)或之前提交至京港學術交流中心,中心將就《投標書》進行盡職審查:
7 月 12 日(週五)或之前,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對《投標書》(無院校公章版本)進行盡職審查。當中如有需要修改的內容,院校須於 7 月 13 日完成修改,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將會再審稿。
7 月 15 日(週二)或之前,京港學術交流中心組織香港與廣東省專家對《投標書》進行形式審查和專家評審,並提出完善建議。
五、材料報送
收到反饋意見後,院校投標人按要求修改後於 7 月 17 日(週五)或之前將《投標書》加蓋院校公章(院校內地單位),登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科研創新服務管理平台以實名資訊提交申請:
註:可參考【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2025 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招標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5/0526/c431028-40488013.html),以提前進一步了解概況。
六、查詢
黃冠麟(Calvin)、陳宥霖(Franky)
電話:2892 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