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旨在鼓勵內地與香港的大學、研究機構和科技企業之間的科研合作。2025 年度深港聯合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已發布,重點支持領域為:
申報時間
由即日起至 8 月 22 日
申報條件
一、深港兩地合作單位,就同一合作項目分別向本地科技部門遞交申報,通過兩地聯合評審立項後,由兩地科技部門分別給予資助。單方申報無效。
二、深方申報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實際開展經營、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單位。
三、香港申報單位,應當是:
資助方式
立項項目不超過 20 個。項目實施期限一般爲兩年。單個項目資助資金不超過 300 萬元。申報單位爲企業的,資助金額不超過深方項目總預算的 50%。
申報程序、項目詳情及查詢,請參閱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2025 年度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深港联合资助 A 类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深港聯合資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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