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面向港澳台地區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將於 2026 年 4 月 11 日在香港考試評核局或港專賽馬會本科校園舉行。
請考生於 2026 年 4 月 1 日至 11 日登錄「2026 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s://www.gatzs.com.cn/z/gatyz),【我的志願】位置下載並打印個人《准考證》。
初試考試安排(僅適用於香港報考點)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地點:
考試科目:
考生須知(適用於香港報考點)
考生應試時,除須出示《准考證》外,港澳地區考生須出示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台灣地區考生須出示台灣身份證明及《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以便監考人員核實。
所有考生(即選擇紙筆及機考模式的考生)均須自備黑色字跡簽字筆、2B 鉛筆、橡皮。不允許攜帶及使用計算器。不允許攜帶水杯水樽。
在監考員核對考生證件及個人信息無誤後,考生最早可於開考前 15 分鐘進入考場。開考後 30 分鐘起不可進場考試。考生最早可於考試結束前半小時交卷出場,考試結束前 5 分鐘不可交卷。
考生須按《准考證》上指定考場對號入座。
考試桌面只擺放《准考證》、身份證明文件以及考場規定的文具,其餘與考試無關用品須擺放於個人座位下方。進入考場後考生應將包括手提電話、智能手錶等所有電子設備調至靜音及關機狀態,並置於座椅下顯眼處以確保監考員可清楚看見。如考試期間考生所攜帶的任何設備響鈴、震動、開機或屏幕亮起,視為作弊。
考試正式開始前,機考考場考生不可隨意使用、移動或調整考試機及所有外接設備。考試期間,考生如有任何問題,可舉手示意,由監考員判斷並按照規範進行處理。
考生不可使用自行攜帶的草稿紙等任何紙張。考生應按要求在考試系統或答題卡內指定區域作答,如在草稿紙上作答視為無效。
考場內外請勿吸煙、隨地吐痰、亂扔紙屑、大聲交談、破壞公共財物等。考生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紀、作弊、擾亂考場秩序行為的,將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
主考宣布考試結束時,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考生不得將試題、答題卡、草稿紙等任何考試用紙帶出考場,違者將可能被取消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