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粵港澳大灣區博士博士後創新創業大賽即將舉行,現正接受報名。
本賽事以「才匯灣區.博創未來」為主題,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辦,京港學術交流中心為香港賽區的執行單位。旨在進一步強化大灣區人才與創新協同效能,發揮博士後制度在培養高層次創新型青年人才、促進產學研融合、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中的積極作用,推動更多博士博士後科技成果轉化。

大賽主題
才匯灣區.博創未來
大賽賽制
(一)賽組、賽道設置:
設「創新賽」、「創業賽」、「揭榜領題賽」三個組別。
其中,創新賽、創業賽按照相關專業領域,各設立十個賽道,分別爲:
揭榜領題賽不劃分賽道,由各地各有關部門擇優推薦項目需求,經大賽組委會審核後發布。
(二)參賽方式:
創新賽設廣東賽區(含省外)、香港賽區、澳門賽區及海外賽區。港澳及海外參賽項目,由符合條件的個人或團隊自主報名參賽(其中,兄弟省(市)單位及海外參賽項目,可依托獨立組隊的省內博士後流動站設站單位參賽,唯項目團隊成員須曾在該獨立組隊單位有就讀或工作經歷,也可依托意向落地的地市參賽)。
學校作爲創新賽單獨組隊單位之一,在校博士博士後可依托學校參賽。
創業賽由參賽項目主體(含港澳及海外博士博士後在粵創業項目主體)在省內登記注册所在市博士後工作管理部門組隊參賽。
揭榜領題賽由符合條件的個人或團隊自主報名參賽。
(三)賽事環節:
大賽設置初賽、復賽、决賽三個環節。其中,香港賽區、澳門賽區的初賽、複賽均由賽區自行組織,按照名額分配直接産生晋級大賽總决賽的項目,大幅簡化了參賽流程。
創新賽參賽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參賽項目團隊成員最多不超過 8 人,且必須指定 1 名項目負責人;包含負責人在內,項目核心成員不超過 3 人,項目核心成員中須至少有 1 名在讀或畢業博士或博士後(海內外博士後科研經歷均可);
(二)參賽者須具有良好的品行、科研能力和學術道德,沒有違背科研誠信的行爲;
(三)參賽項目在截止報名時未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册運營,項目領銜的博士或博士後未擔任廣東省內其他企業法人代表;
(四)參賽項目所提出的成果、産品或服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産業政策,具備一定的項目可操作性,且參賽者對參賽項目擁有合法自主的知識産權或使用權,無知識産權糾紛,無違反競業禁止、保密約定等情况。
創業賽及揭榜領題賽參賽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曾在第一、二、三届全國博士後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銅獎及以上獎項的項目,及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舉辦的創業創新大賽(含粵港澳大灣區創業大賽)中獲得銅獎及以上獎項的項目,均不得報名參加本届大賽。
(二)曾在揭榜領題賽組別獲獎項目實現産業化、注册企業的可報名參加本届大賽創業賽。同一項目只能選擇創新賽或創業賽的一個賽道參賽;同一人員只能以項目負責人身份選擇創新賽或創業賽的一個賽道參賽,但可作爲項目團隊成員同時參加創新賽、創業賽的其他多個賽道;同一人員參加創新賽、創業賽的,可同時參加揭榜領題賽;同一人員或同一項目團隊,可同時揭榜多個張榜項目。
支持政策
(一)創新賽、創業賽組別,共頒發特等獎及金銀銅獎共 64 個。創業賽特等獎、金獎、銀獎、銅獎分別資助 50 萬元、20 萬元、15 萬元、10 萬元。創新賽實行分段資助,特等獎 25 萬元、金獎 10 萬元、銀獎 8 萬元、銅獎 5 萬元的第一階段資助在大賽結束後發放,項目二年內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册後符合條件的,可按獎級分別申請第二階段資助 25 萬元、10 萬元、7 萬元和 5 萬元。
(二)揭榜領題賽每個决賽發榜項目頒發金獎(最佳方案)1 個,相關獎勵由發榜企業兌現。大賽組委會向優勝獎獲獎選手頒發優勝獎證書,向其他入圍總决賽的未獲獎參賽選手頒發參賽證書。
(三)本届大賽將作爲第四届全國博士後創新創業大賽的選拔賽,獲獎且符合第四届全國博士後創新創業大賽參賽條件的博士後項目,可直接按名次推薦參加全國比賽。
(四)學校在站博士後作爲項目負責人入圍大賽决賽,可作爲出站考核合格資格條件的認定業績。參賽項目獲大賽特等獎獎勵 3 萬元/項、金獎獎勵 2 萬元/項、銀獎獎勵 1 萬元/項、銅獎獎勵 6000 元/項、優勝獎獎勵 3000 元/項,入圍總决賽獎勵 1000 元/項。
時間日程
2026 年 8 月 15 前:初賽
2026 年 8 月至 9 月:複賽輔導
2026 年 9 月:複賽
2026 年 9 月至 10 月:决賽輔導
2026 年 10 月底:决賽
報名方式及截止時間
(一)創新賽、創業賽:
截止時間
報名方式
(二)揭榜領題賽:
截止時間
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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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賽區:京港學術交流中心